洛陽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通知 洛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洛陽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通知 洛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洛陽市民政局 洛陽市財政局 關于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通知
各縣區民政局、財政局 , 高新區社會事務局、財政局,龍門園區社會事務和農村工作管理局、財政局,伊濱區社會事務局、財政局:
為保障我市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進一步鞏固兜底保障脫貧成果,加強與鄉村振興銜接 , 有效防止因災返貧 。現就提高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供養標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增幅度
(一)城市低保
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全市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不低于350元 。各縣區可酌財力、資金結余等情況適當提高補助水平 。
【洛陽提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通知 洛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二)農村低保
全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390元,全市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不低于205元 。月人均補助一類370元、二類205元、三類175元 。

(三)特困人員供養標準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 。
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每人每月806元;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每人每月507元 。
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暫不調整:A類(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員)每人每月800元;B類(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員)每人每月320元;C類(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員)每人每月80元 。

二、時間要求
(一)提標時間
新的財政補助水平和供養標準自2021年7月1日起執行 。
(二)完成時限
2021年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的提高和資金補發工作 。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和特困人員的供養資金按月發放 。
三、工作要求
各縣區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抓好落實 。民政部門要摸清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底數 , 配合財政部門做好資金發放工作 。財政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嚴禁因資金不到位而影響保障資金的按時發放 。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不足部分由縣區財政負擔 。同時,財政、民政部門要嚴格低保、特困人員供養資金的管理使用,嚴禁擠占、挪用、截留等現象發生 。
洛陽市民政局 洛陽市財政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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