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南京落戶后孩子也落戶嗎怎么辦 外地人在南京落戶后孩子也落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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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落戶: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45周歲以下本科學歷畢業生(含同等學歷的留學歸國人員、非全日制研究生);
【外地人在南京落戶后孩子也落戶嗎怎么辦 外地人在南京落戶后孩子也落戶嗎】(二)正在繳納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已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40周歲以下大專學歷畢業生;
(三)正在繳納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35周歲以下大專學歷畢業生;
(四)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五)具有三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 。
按第二條第一、四、五項條件申請戶口遷入的,或一方戶口已在本市(不含戶口登記在本市學生集體戶及鼓樓區上海路203號),另一方按本辦法第二條第一、四、五項條件申請戶口遷入的 , 可以同時申請隨遷未成年子女 。持有國家職業資格一級(高級技師)證書、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證書和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可隨遷未婚子女和配偶 。隨遷應按照先家庭戶后單位集體戶再人才集體戶的順序落戶 , 落戶家庭戶和單位集體戶的 , 需家庭戶戶主或單位集體戶管理單位出具同意書 。

辦理材料 | 申請流程
積分落戶:
(一)持有南京市辦理的《》(←可點擊) 。
(二)正在南京市合法穩定就業,且累計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不少于12個月 。

(三)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 。
注:申請人具備以上條件,還要滿足最終分值累計達100分以上 。
獲得落戶資格并符以下所列家庭戶落戶條件的 , 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隨遷落戶 。隨遷落戶的,按照公安部門戶口遷移的有關規定提交相應材料:
取得落戶資格的,按照以下原則確定落戶地點,登記本市常住戶口 。
意向者應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動產產權證明的住宅用房落戶,登記為家庭戶 。
不具備前款落戶條件的,可在直系親屬的具有不動產產權證明的住宅用房、政府提供給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賃性住宅用房、與單位辦理公有房屋租賃的住宅用房、本地房產管理部門發放公有房屋租賃證住宅用房落戶,登記為家庭戶 。

不具備前二款落戶條件的,可在意向者錄(聘)用單位集體戶落戶;單位未設集體戶的,可以落戶在單位設在各級人才服務中心的集體戶 。
不具備前三款落戶條件的,按公安部門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記載居住地址的社區戶登記戶口 。
辦理材料 | 申請流程
六區落戶:
符合以下落戶條件的,可申請戶口遷入南京江北新區、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區城鎮地區:
(一)持有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記載居住地址屬于江北新區、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六區的《江蘇省居住證》;
(二)正在南京市繳納 , 且連續繳納六個月(含)以上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在長三角區域三省一市繳納城鎮職工社保的,可在南京累計認可 。
符合以上落戶條件且在南京市江北新區、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城鎮地區有自有產權房屋的 , 其滿足南京市外投靠遷入條件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 , 可同時辦理隨遷 。
辦理材料 | 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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