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調整市區公交專用車道通行規定通告

廊坊調整市區公交專用車道通行規定通告

【廊坊調整市區公交專用車道通行規定通告】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關于調整市區公交專用車道通行規定的通告
為促進公共交通發展,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決定對市區公交專用車道通行規定進行調整 。

具體通告如下:
一、市區啟用的公交專用車道路段包括:新華路(廣陽道至解放道)、廣陽道(和平路至西昌路)、和平路(北環道至廣陽道)、銀河北路(廣陽道至金光道) 。

二、每天高峰時段(7:00至9:00,17:00至19:00),除公共汽車外,允許依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批準的專用校車,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出租車(指安裝出租車標志燈具、噴涂規范標識的巡游出租車,不含網約車、租賃車輛),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在公交專用車道通行,其他機動車不得在公交專用車道內行駛 。

三、其他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公交專用道的 , 一律依法處以100元罰款 。
四、本通告由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負責解釋 。
五、本通告自2021年3月15日起實行,本通告施行前出臺的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 , 以本通告為準 。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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