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外地人申請公租房條件 廊坊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流程

廊坊外地人申請公租房條件 廊坊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流程

廊坊市區2020年公租房于12月16日啟動申請 , 外來務工人員滿足同樣可申請公租房 , 申請流程如下:
1、用人單位統一向企業營業執照注冊地(非企業的到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領取申請表
2、申請人填寫申請表
3、申請人提交身份證明、婚姻證明等

4、用人單位對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人基本情況和提供材料真實性進行擔保 。在擔保書上加蓋公章后,將填寫完整、匯總齊全的申請資料連同電子版報送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進行初審 。
【廊坊外地人申請公租房條件 廊坊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流程】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自收到報送材料15個工作日內,對材料的真實性等情況是否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條件進行初審,同時負責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材料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的核驗工作 。在提出意見前,要按照5%至10%的比例,通過入戶、走訪、查檔取證等方式組織調查核實 。


經初審認為符合條件的 , 將申請人申報的基本情況和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社區、工作單位公示 , 公示時間為10日 。公示期間,如有舉報申請人所申報情況不實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應當對舉報人舉報的情況進行查證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在申請表中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連同電子版報送區住建部門進行審核 。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 , 報市住建部門統一將申請人基本信息在“廊坊市人民政府網”公示 , 公示時間為10日 。公示期間,如有舉報申請人所申報情況不實的,由區住建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對舉報人舉報的情況進行查證 。公示期滿,公示無異議或者經查證異議不成立的,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取得保障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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