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關于提高居民醫保住院待遇保障水平的通知

聊城市關于提高居民醫保住院待遇保障水平的通知

關于提高居民醫保住院待遇保障水平的通知內容如下:
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行動戰略,不斷鞏固提高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待遇水平 , 根據《關于做好全省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魯醫保發〔2023〕36號)要求 , 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調整居民醫保住院待遇保障水平通知如下 。

一、提高居民醫保二級醫院住院報銷水平
自2023年11月10日起,參保居民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政策范圍內住院起付線以上的報銷比例由70%提高到75% 。
二、提高居民醫保年度支付限額
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醫保年度支付限額由12萬元提高到15萬元 。

拓展:調整后的醫保住院待遇:
1.起付標準 。一個保險年度內,首次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分別為:一級醫院200元(政府辦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起付標準為10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900元 。一個醫療年度內第二次住院的 , 起付標準減半;第三次住院的,不再設起付標準 。

2.報銷比例 。起付標準以上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 , 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80%(政府辦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報銷比例為90%);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75%;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
3.支付限額 。住院及門診慢特病醫療費累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 。
【聊城市關于提高居民醫保住院待遇保障水平的通知】參考文件:關于提高居民醫保住院待遇保障水平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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