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內地居民結婚 內地居民結婚登記

與內地居民結婚 內地居民結婚登記

您需要攜帶以下材料進行辦理:
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薄 , 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書、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大二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張到縣(市)區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辦理 。
您需要具備以下條件進行辦理:

【與內地居民結婚 內地居民結婚登記】1、雙方當事人身份證、戶口薄(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
2、男女雙方必須完全自愿。
3、男滿22周歲 , 女滿20周歲 。
4、雙方必須同時到場 。
5、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
6、未患有法律規定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
您需要通過以下程序進行辦理:
1、查驗雙方當事人提交的身份證、戶口薄。
2、詢問當事人是否自愿 。
3、自愿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 并在婚姻登記員監誓下簽名 。
4、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 , 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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