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不簽字可以提車嗎 車輛事故對方不簽字可以提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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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警在查明事故原因后應當出具事故認定書,一方不簽的,不影響事故認定書的效力 。
2、按照目前法律之規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交警無權扣車,且應當及時出具放車單 。
3、如果受害方害怕最終得不到賠償款的,應及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
【交通事故對方不簽字可以提車嗎 車輛事故對方不簽字可以提車嗎】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事故認定書交付當事人:
(一)當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證據 , 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交通警察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二)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三)當事人拒絕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四)當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調解的 。
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或者調解未達成協議及調解生效后當事人不履行的 , 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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