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起貴州省跨省申領臨時身份證可全國通辦

11月15日起貴州省跨省申領臨時身份證可全國通辦

11月15日起貴州省跨省申領臨時身份證可全國通辦
一、辦理對象及受理點
跨省異地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非貴州籍公民;貴州省內所有可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戶籍窗口 。

二、申請方式
申領人(未滿16周歲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向受理地居民身份證受理窗口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

三、辦理程序及時限
可制發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情形:申請人辦理居民身份期間急需用證的,可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 受理地居民身份證受理窗口現場打印《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申請人核對確認簽字并繳納證件工本費,受理地居民身份證受理窗口當日制發臨時居民身份證 。

不可制發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情形:戶籍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居民身份證跨省異地受理信息不予審核簽發的,不得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受理地居民身份證受理窗口民警應當及時告知申請人 。
四、收費標準及依據
【11月15日起貴州省跨省申領臨時身份證可全國通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322號)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每張證收取工本費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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