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細則 2024大慶城鄉居民醫保大病報銷標準

大慶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細則 2024大慶城鄉居民醫保大病報銷標準

報銷標準
對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 。
對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參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的60%給予資助 。
限額具體如下:
(一)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7萬元;

【大慶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細則 2024大慶城鄉居民醫保大病報銷標準】(二)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5萬元;
(三)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4萬元 。
起付標準:
(一)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不設起付標準;

(二)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的起付標準,按我市上一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0%確定;
(三)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的起付標準,按我市上一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確定 。
住院費用救助比例:
(一)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100%;

(二)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75%;
(三)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65% 。對規范轉診且在省域內就醫的救助對象,經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超過我市上一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救助比例提高 10% 。
慢特病長期門診治療救助比例:
(一)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救助比例為70%;
(二)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救助比例為50% 。
慢性病種類按照我市醫保政策的門診慢性病范圍執行;重特大疾病按照我市醫保政策的門診特殊治療范圍執行 。國家和省有新規定的,按照其規定執行
因病致貧風險救助對象每年申請1次,自申請之日前12個月內患者本人發生的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按規定計入醫療救助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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