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無犯罪公證辦理指南 丹東無犯罪證明網上申請

丹東無犯罪公證辦理指南 丹東無犯罪證明網上申請

丹東無犯罪公證辦理指南如下
一、事項說明:
無犯罪記錄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 , 依法對其在中國居住期間,是否受過刑事處分這一法律事實予以證明的活動 。
二、注意事項:
1、申請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處可以受理其申請:
①申請人的戶籍在本處所在地;
②外國人或港澳臺居民,到最后居住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已定居國外的申請人,到出境前的原戶籍所在地公證處申請辦理 。
2、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要求:
①申請人戶籍有跨省市(地區)變動情況,需分別提供原戶籍和現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②外國人或港澳臺居民申請的,提供在中國境內居住半年以上的證明,以及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③已定居國外申請辦理離鏡前的無犯罪記錄公證,還需提供當時的戶籍注銷證明,以及原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3、如無法開具整段證明,可去檔案所在地開具,若為國家機關可直接開具 。
4、公證書用于美國、韓國、奧地利、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等國,需要同時加做譯文與原文相符公證,系統會自動為您添加該事項 。

三、材料準備:
1、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3、如當事人已在境外的,則另需提供護照復印件(照片頁及有效簽證頁)或綠卡復印件或移民證明等;
4、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請先到公證處領取開具“未受刑事處分證明”的表格,送交戶籍所在的公安分局開具相關證明 , 再持該證明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5、在中國臨時居住的外國人需辦理在中國居住期間未受刑事處分公證的 , 需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明、未受刑事處分證明;
6、加貼照片:目前,公證書用于哥倫比亞國家需加貼個人2寸彩色照片 。
6、如非本人辦理 , 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丹東無犯罪公證辦理指南 丹東無犯罪證明網上申請】7、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
四、收費標準
1、全國各省公證處的公證費用不同 , 公證費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

2、除公證費以外 , 其他可能產生的費用有:公證書翻譯費、文書翻譯費、副本費等 。
3、公證書翻譯費、文書翻譯費價格根據您需要翻譯的語種有所差異 。
4、副本費根據您所需的公證書副本份數收取,每增加1本副本收取1份副本費 。
五、申請流程
1、線上申請:
①發起:如果公證處支持在本平臺在線申辦,您可以直接在平臺內發起申請 。
②審核:根據公證事項的不同 , 您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個人信息與證據材料,提交后公證處將會對您的申請進行審核 。審核期間 , 公證處可能要求您補充額外的證據材料 。
③受理:通過審核后,您可以在直接使用支付寶、微信等支付工具支付公證費用(部分公證處支持線下領證時才繳納費用) 。支付后,申辦將直接進入受理狀態,您只需等待系統通知您前往公證處領取公證書即可 。
④領?。呵巴ごα熘な?,请級q么氡敬紊臧焯嶠還牟牧顯員愎と嗽苯姓媸敵院搜?。
2、到公證處申請:
①申請:您可到公證處進行相關咨詢,公證員會根據您的申請要求 , 告訴您應當提交的證明材料 。到受理窗口后,公證員通過預審相關證明材料,決定是否受理 。

②受理:公證員受理您的申請后,請按照公證員要求交齊證明材料及填好《公證申請表》 。承辦公證員會審查您提供的證明材料,并根據您所申請的公證事項讓您填寫、簽署相關表格、文件 。
③繳費:承辦公證員向您發送《收費通知單》后,您可持該通知單到收費處繳納公證費,領取公證發票 。
④領?。涸詮な櫓譜魍瓿珊螅?由公證處通知您到場領取,您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到本處領取公證書 。
申辦須知
當事人向公證處申辦公證,應如實告知所申請辦理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 , 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 。當事人在網上上傳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需要在領取公證書之日向公證處公證人員出示并核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公證程序規則》等有關規定 , 當事人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公證書的,將可能依法被追究民事責任、行政責任 , 甚至刑事責任 。如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或是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等,本處將不予辦理公證 。不予辦理公證的,公證處將根據不予辦理的原因及責任,酌情退還部分或者全部收取的公證費 。
審核時長(公證處審核申辦是否符合公證要求)
約3個工作日
受理時長(審核通過后受理公證申請)
約7個工作日
領取公證書
您通過公證在線受理平臺所申請辦理公證事項在通過公證處的審核后 , 公證處會與您約定領證的時間與地點 。請您務必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照我處的要求攜帶所有證明材料的原件,到我處辦理后續手續并領取公證書 。
公證處地址:
辦證點:丹東市振興區興七路3-4號電話:0415-3140238
申請撤銷
您可以在公證書出具之前撤銷公證申請 。本處實行預收公證費制度 。已受理的公證事項 , 經公證處審查的,當事人在公證書在出具之前申請撤回的,公證處將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相關費用 。
退款時長
如支付后因您撤銷公證申請、被公證處拒絕申辦或由公證處終止申辦等產生退款行為,公證處退款將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實際到賬時間根據您支付時所選的支付方式略有延遲 。費用將會退回您支付時所選的支付方式中(例如:您支付時選擇支付寶付款,則退款將退回您的支付寶賬戶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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