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城鄉居民醫保中途參保對象 汕頭城鄉居民醫保中途參保對象怎么填

汕頭城鄉居民醫保中途參保對象 汕頭城鄉居民醫保中途參保對象怎么填

哪些人可以中途參保?
根據《汕頭經濟特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規定 , 下列居民可以在當年度或者辦理相關手續的3個月內辦理中途參保手續,繳納剩余月份的保險費:
? 困難居民;
? 新入(遷入)本市戶籍人員;

? 中途轉入汕頭市就讀的在校學生或者當年度畢業的本市戶籍大中專院校學生;
? 終止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汕頭市戶籍人員;
? 本市戶籍的退役士兵;
? 本市戶籍刑滿釋放人員;
? 其他符合規定的人員 。
2021年9月出臺的《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
【汕頭城鄉居民醫保中途參保對象 汕頭城鄉居民醫保中途參保對象怎么填】? “參保人已在我市連續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滿2年以上,因各種原因中斷繳費且停保時間不超過一個年度的,可辦理中途參保,繳納當年度剩余月份居民醫保費,自繳費到賬當月起享受待遇”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