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隨軍家屬入戶辦理材料 汕尾隨軍家屬入戶辦理材料有哪些

汕尾隨軍家屬入戶辦理材料 汕尾隨軍家屬入戶辦理材料有哪些

辦理材料
1、市外遷入-隨軍家屬
2、結婚證(僅限駐穗部隊現役軍人配偶的才需提供)
3、居民戶口簿(屬申請人(有隨遷的,連同隨遷人)須提供的證件)
4、居民身份證(屬申請人(有隨遷的,連同隨遷人)須提供的證件)

5、出生醫學證明
6、干部家屬隨軍批準書
7、干部家屬隨軍審批報告表
【汕尾隨軍家屬入戶辦理材料 汕尾隨軍家屬入戶辦理材料有哪些】8、集體戶口卡首頁復印件
辦理條件
隨軍家屬入戶遷移 。駐汕部隊軍官、文職干部符合部隊有關隨軍條件規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經所在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出具相關證明后,可辦理隨軍入戶 。
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家屬 , 可申請將戶口遷移至軍人服役地所在城市 。
辦理對象
具有非本市戶籍的居民本人辦理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