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三孩政策 沈陽三孩育兒補貼怎么申請

沈陽三孩政策 沈陽三孩育兒補貼怎么申請

沈陽三孩育兒補貼怎么申請?
沈陽三孩育兒補貼申請指南
申請條件:
夫妻雙方均為沈陽市戶籍,共同合法生育三孩并落戶沈陽市的家庭 。
1、孩次計算原則:
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數計算 。雙胞胎、多胞胎按子女個數計算 。以下情形均不計入子女數: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養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蹤且經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續期間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
2、計發時間:
發放育兒補貼從2023年1月20日《實施方案》文件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

1)實施之日出生且在沈陽市公安部門辦理出生落戶的,自該子女出生當日起計發育兒補貼 , 截至該子女滿3周歲之日止發;
2)正式實施之日未滿3周歲的,從正式實施之日起計發,截至該子女滿3周歲之日(未滿3周歲不足1個月的按照1個月計算)止發;
3)戶籍從市外遷入沈陽市的,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育兒補貼,自第三個子女戶籍遷入沈陽市當日起計發,截至該子女滿3周歲之日(未滿3周歲不足1個月的按照1個月計算)止發 。
補貼標準:
對夫妻雙方共同依法生育三個子女的本地戶籍家庭,三孩每月發放500元育兒補貼,直至孩子3周歲止 。
申請地點與方式:
育兒補貼金政策按照居民自主申請的原則實施 。符合條件的家庭 , 在三孩未滿3周歲前,夫妻雙方填寫申請表一式二份,向三孩戶籍所在地社區(村)提出申請 。離婚的、喪偶的由撫養該子女的一方申請;夫妻雙方死亡的由該子女的監護人申請 。如婚姻發生變動或第三個子女戶籍在本市遷移的 , 申請人重新進行申請 。【沈陽三孩政策 沈陽三孩育兒補貼怎么申請】

申請資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喪偶的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證明)、戶口簿 。
2.夫妻結婚證(申請時夫妻已離婚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 。
3.夫妻共同依法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生育登記單 。
以上資料均需在審核時查看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 。

申請時間:
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應當在具備三孩育兒補貼發放資格且三孩未滿3周歲前進行申報 。當年6月30日前未申報的 , 可在下一年度進行補發 。
資格審核:
1、審核程序 。社區(村)委員會對申請對象的申請表和申報材料進行初審,鄉鎮(街道)復核,區、縣(市)衛生健康局審核確認 。審核時需查看申請資料是否真實有效,申請表填報是否準確完整,重點核實夫妻雙方是否均為沈陽市戶籍、出生嬰兒是否為合法生育 。對符合發放三孩育兒補貼條件的簽署同意發放意見,對不符合相關條件的或資料不實的簽署不予發放意見并注明情況 。審核后應及時將資格審核結果告知申請對象 。社區(村)對審批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 。市衛生健康委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發放對象進行核實 。
2、資格年審 。鄉鎮(街道)每年在發放育兒補貼前對本年度發放對象進行年審,三孩戶籍在市內遷移的,自遷出次月起由遷入戶籍所在地發放育兒補貼;戶籍遷出本市的,自遷出次月起停止計發育兒補貼;享受育兒補貼金子女死亡的 , 從次月起停發育兒補貼金 。
資金發放:
1、資金來源:三孩育兒補貼所需資金由區、縣(市)財政承擔,市財政對區、縣(市)財政實際補助金額給予50%補助 。
2、資金發放:采用按月計算、每年發放1次的方式進行發放 。上一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為一個補助周期 。各區、縣(市)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資格確認工作,按照工作要求上報發放人員花名冊及匯總表,經市衛生健康委核實后向市財政局申請市級資金撥付 。各區、縣(市)10月底前將三孩育兒補貼發放到個人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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