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文成縣2024年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特別扶助申報指南

溫州文成縣2024年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特別扶助申報指南

2024年文成縣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特別扶助申報指南
文成縣各鄉鎮已開始對2024年度新增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以下簡稱“獎扶”)、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以下簡稱“特扶”)對象進行申報材料的收集、初審和錄入 。具體申請時間:2023年11月25日前 。逾期未申報者,當年不再受理,符合條件的可在次年申報,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
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
一、申請條件
獎扶對象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本人為本縣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2.1973年以來無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滿60周歲;4.符合下列任一項:
(1)獨生子女家庭:現存一個子女的夫妻;現存子女數計算包括本人現存的生育子女(含送養、寄養、離婚判隨前配偶的子女)、現存的合法收養(含1992年4月1日《收養法》實施前已形成事實收養關系的)子女和現存的繼子女 。
(2)農業戶口兩女戶家庭(包括適用農村居民生育政策的“農轉城”人員):
①生育兩個女孩后 , 夫妻一方已落實絕育措施的夫妻(除女方在1943年1月1日前出生或特殊情況外);
②依法收養一個女孩后,又懷孕生育一個女孩,并已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的夫妻;③再婚前和再婚后依法生育子女合并計算只有兩個女孩 , 并已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的再婚夫妻 。
下列人員不屬于獎扶對象:
1.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包括失地農民一次性補繳的);
2.未婚單親收養的;
3.受到刑事處罰,尚在服刑期的;
4.2006年1月1日后由非農業戶口轉為農業戶口的;
【溫州文成縣2024年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特別扶助申報指南】5.農業戶口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含退休) 。
二、申請程序和材料
1.本人申請:填寫《文成縣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申請表》,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農業兩女戶須提供結扎證或其他有關證明)、單寸照片、收養證明、子女死亡證明等相關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一并交村民委員會 。
2.村民委員會評議:審議后,由村干部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情況復雜的,另出具一張情況說明,并在村(居)張榜公示10日 。
3.鄉鎮初審公示:初審調查后出具情況調查意見,并在鄉鎮公示無異議后上報 。
三、獎扶標準
獎扶標準:獨生子女家庭或依法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死亡現存無子女家庭的,給予每人每年1500元的獎勵扶助金補助;屬于兩女戶家庭的 , 給予每人每年960元的獎勵扶助金補助,直至亡故為止 。
出現下列情況的對象,退出獎勵扶助金發放
1.死亡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再生育或收養的;
3.本人享受城鎮職工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包括失地農民一次性補繳的);
4.戶口遷移出本縣的;
5.其他原因需要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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