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于都公租房申請離婚的需要什么材料?

贛州于都公租房申請離婚的需要什么材料?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1、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2、離婚的 , 提供離婚證復印件、離婚協議原件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原件;
3、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但未婚的 , 應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原件;

4、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原件 。
補充內容:
申請材料: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①身份證復印件;
②戶口簿復印件;
③戶口簿反映不出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關系的,提供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 。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工作證明:
①在私有企業工作的,提供企業出具的工作證明原件和勞動合同;
②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的,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原件;
③靈活就業的,提供現居住地村(居)委會出具的就業證明原件;
④個體工商戶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⑤退休人員提供養老金領取證明原件 。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住房證明:
①租住公房的,提供產權單位出具的住房證明原件;
②租住私房的,提供現居住的房屋權屬證明及租賃合同復印件 。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收入、資產證明:
①在私有企業工作的,除提供由企業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外,還必須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②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的 , 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及近3個月工資存折(卡)流水明細復印件;
③靈活就業的,提供現居住地村(居)委會出具的收入證明原件;④退休人員提供養老金領取證明原件 。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離婚協議原件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原件;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但未婚的,應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原件 。
6、審核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
【贛州于都公租房申請離婚的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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