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有關事項通知

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有關事項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各主考學校:
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2021年)>的通知》(教職成廳〔2021〕2號,以下簡稱《清單》《規范》)要求,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專業開考情況,現對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當前開考專業的名稱、代碼、考試計劃等進行相應調整 。
為使本次專業調整工作順利實施 , 確保調整后的專業考試計劃(以下簡稱新計劃)與調整前的專業考試計劃(以下簡稱舊計劃)平穩過渡,在充分考慮考生相關權益的基礎上,決定對目前開考專業設置專業調整過渡期(以下簡稱過渡期),并制定新、舊計劃課程頂替辦法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調整及過渡期
?。ㄒ唬┕賾詒敬巫ㄒ檔髡姆段?。本次有52個專業進行專業調整,其中45個專業調整專業考試計劃 , 包括本科專業30個,??茖I15個 。食品營養與衛生等7個??茖I , 由于相關專業規范暫未公布,本次僅調整專業代碼及專業名稱 , 專業考試計劃調整另文公布 。各專業調整情況詳見附件1 。

 ?。ǘ┕賾謐ㄒ敵?、旧继O氖奔浠?。本次專業考試計劃調整按年度區分新、舊計劃 。2026年前執行的專業考試計劃為舊計劃,2026年起執行的專業考試計劃為新計劃 。
 ?。ㄈ┕賾誆糠腫ㄒ悼際約蘋髡乃得?。2018年我省自學考試專業名稱調整后,少數專業存在同一專業代碼、專業名稱中含有多個專業考試計劃,且每個專業考試計劃對應主考學校不同的情況 。本次調整后同一專業代碼、專業名稱僅設置一個專業考試計劃,之前承擔各專業考試計劃的主考學校同時成為該專業的主考學校 。

 ?。ㄋ模┕賾謐ㄒ檔髡善詰囊?。本次專業調整過渡期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 。過渡期內,各專業使用舊專業代碼、舊專業名稱、開考舊計劃課程;其中??茖I按照舊計劃要求辦理畢業 , 本科專業(含??歼^渡期內專業)不再設置加考課程(不包括港澳臺考生加考課程),并按照不再設置加考課程且其他條件不變的舊計劃要求辦理畢業 。過渡期內使用的《專業考試計劃簡表》可在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https://www.eeagd.edu.cn/selfec/)公告欄內查詢 。
2026年1月1日起,各專業使用新專業代碼、新專業名稱,開考新計劃課程 , 按照新計劃要求辦理畢業 。
二、專業考試計劃
 ?。ㄒ唬└髯ㄒ敵錄蘋跋喙匾笙曇郊? 。相關課程使用教材及考試大綱將會在過渡期內公布,請留意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公告欄公布的相關信息 。

 ?。ǘ└萑及煜喙鼐?nbsp;, 參加我省自學考試的港澳臺考生,既可報考各專業設置的思想政治理論課(以下簡稱“思政課”) , 也可不考思政課加考其他指定課程 , 具體要求詳見附件3 。
 ?。ㄈ┗だ硌Вㄗㄉ? ,專業代碼:101101)專業 , 從2024年1月考試開始,報考對象要求按附件2中該專業“課程設置與學分”表中規定執行 。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廣東省自學考試準考證號的考生,辦理畢業繼續執行該專業原相關規定 。
三、課程頂替
 ?。ㄒ唬?026年執行新計劃后,2026年前已取得自學考試合格成績的課程繼續有效,可按《廣東省自學考試新舊專業考試計劃課程頂替表》及《廣東省自學考試新舊專業考試計劃課程頂替說明》(附件4)中的頂替辦法,用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舊計劃課程頂替為新計劃課程,并按照新計劃要求辦理畢業,辦理畢業時使用新計劃課程學分計算 。
 ?。ǘ?026年1月考試起報名的新生 , 按照新計劃要求參加考試,無需使用課程頂替 。
四、其他說明
本次專業調整政策性強,涉及面廣 , 持續時間長,請各地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有關主考學校高度重視,及時采取多方式、多渠道向社會公布專業調整相關信息,做好宣傳、解釋等工作,確保新舊專業考試計劃調整工作平穩實施 。
附件:
1.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列表(本、專科)
2.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專業考試計劃
3.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港澳臺考生加考課程
4.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新舊專業課程頂替表及頂替說明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
2023年9月27日
【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有關事項通知】附件下載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