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汕頭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城鄉居民連續參保繳費超過12個月的,年度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260000元 。
城鄉居民連續參保繳費在12個月以內的,年度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130000元 。
拓展閱讀:
參保人患有門診特定病種并已辦妥門診特定病種認定手續的,從辦妥備案手續的當日即可按下表的報銷比例、報銷限額以及待遇有效期享受門診特定病種待遇 。【汕頭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參保人同時認定多種門診特定病種的,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按所認定病種中最高的一種核定,同類病種的支付限額按額度最高的兩個病種疊加(明確不予疊加的除外) 。
在病種有效期內,Ⅱ類門特病種當月限額未使用完的,可跨月結轉使用 , 但不跨年度結轉 。Ⅰ類門特病種報銷限額當月清零 , 不實行跨月結轉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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