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證據要求有哪些證據才可以 醉駕案件必須要的證據

醉駕證據要求有哪些證據才可以 醉駕案件必須要的證據


醉駕證據要求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 。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 , 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
【醉駕證據要求有哪些證據才可以 醉駕案件必須要的證據】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 , 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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