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領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去上班嗎?

莆田市領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去上班嗎?

問:莆田市領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去上班嗎?
答:不可以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能上班
1、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什么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2、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及標準有哪些具體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每滿一年領取二個月失業保險金,最長期限為二十四個月 。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和期限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失業保險金自失業人員被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之日起計發 , 月發放標準如下:
(1)累計繳費時間滿一年不滿十年的 , 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標準發放;
【莆田市領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去上班嗎?】(2)累計繳費時間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標準發放;
(3)累計繳費時間滿二十年以上的,按當地法定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標準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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