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莆田市因不繳社保原因離職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嗎?

在莆田市因不繳社保原因離職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嗎?

問:在莆田市因不繳社保原因離職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嗎?
答:因公司拖欠工資、不繳納社會保險原因離職,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勞動合同期滿或用人單位主體資格消亡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違紀、違反規章制度等原因,或雖無過錯但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欠薪欠保等違法行為導致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

【在莆田市因不繳社保原因離職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嗎?】拓展:
自2021年12月1日起,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發比例調整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吉林市最低工資標準是1760元 , 吉林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1584元/月 。
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2年的 ,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3個月;
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2年不足3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
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3年不足4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9個月;
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4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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