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服人員保障性租房需要什么條件

宜昌公服人員保障性租房需要什么條件

宜昌公服人員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承租保障性租賃住房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在宜昌城區穩定就業;
(二)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其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所在轄區無自有產權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30m2的二孩三孩、三世同堂家庭;

(三)未正在享受公租房實物和租賃補貼保障;
(四)申請人將其承租的先租后售保障性租賃住房轉為共有產權住房,除滿足前款條件外,還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宜昌城區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截止申請購買之日前3年內無房產交易記錄(因大病或重疾等出售住房的除外),或有自有產權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于30㎡的二孩三孩、三世同堂家庭 。


申請所需資料
(一)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件(查看原件、提交復印件,已結婚的提供婚姻證明);
(二)面向基本公共服務人員供應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表(單位蓋章);
(三)不動產登記證明查詢單(可通過“宜格服務”小程序查詢打印);
(四)就業證明材料(機關及事業單位持編制證明 , 其他人員持聘用協議、勞動合同或就業協議) 。
【宜昌公服人員保障性租房需要什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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