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區優秀人才和實用儲備人才分類評價申報確認流程

西安市地區優秀人才和實用儲備人才分類評價申報確認流程

西安市地區優秀人才和實用儲備人才分類評價申報確認流程
一、個人申請 。
符合基本條件的人員按要求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 向所在用人單位提出評價申請 。
1.西安市人才分類評價確認申請表(見附件1) 。
2.與西安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屬創業人員(不含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提供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經營一年及以上)代替勞動合同 。
3.西安用人單位為個人按期逐月繳納的近期連續6個月(含)以上(最新參保狀態,不含補繳)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外國國籍人員可用所在單位6個月(含)以上的工資薪金個稅證明和單位說明代替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
4.學位和學歷證書 。國內學位學歷提供學信網查詢證明,港澳臺地區學位學歷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位學歷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

5.職稱證書(具有職稱的人員提供) 。如在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資格信息庫中查詢不到的需提供原批準材料 。
6.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具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 。
7.在世界500強、行業20強或國內100強、行業10強的企業擔任中層及以上職務的高級管理、高級技術人才確認評價的,提交單位系世界500強、行業20強或國內100強企業、行業10強的憑證及擔任高級職務的聘書、工作合同等任職憑證,單位官方網站及含本人信息網頁的打印件,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聯系人和聯系方式等 。
8.省級、地市級和行業(部級)技能大獎、技術能手、工匠大師稱號獲得者申請確認評價的,須提供所獲榮譽的官方認定證明材料 。
9.牽頭創辦注冊資本100萬元(含)以上,吸引就業20人(含)以上,年創造稅收2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法人申請確認評價的,必須提交市場監管部門發放的營業執照、企業法人資格證書復印件、稅務機關出具的納稅證明原件、經注冊會計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表、企業員工繳納社保證明等 。

10. 被西安用人單位聘用并給予年薪30萬元以上(稅后)待遇的人員申請確認評價的,必須提交用人單位開具的制式薪資證明原件,證明加蓋單位公章和財務公章,單位負責人要簽字 。同時還須提交能夠反映其年薪30萬元以上的完稅證明,以及近期6個月以上用人單位工資發放的銀行流水明細等相關證明材料(稅后累計達到30萬元) 。
駐市高校應屆畢業生直通分類評價只提供上述1、4項相關材料 。(申請人才評價時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提供所在高校的資格審核名單,其人才評價證書需在取得學位證書后方可生效 。)
二、用人單位審核推優申報 。
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含市級主管部門)對申請人各項條件進行審核 , 符合基本條件的由單位根據人才貢獻度、業績表現等指標情況進行推優申報 。單位人事(或人力資源)部門指定專人在西安市人才分類評價系統在線如實填寫申請人員相關信息 , 下載打印《西安市人才分類評價確認申請表》,經本人簽字確認并加具審查情況和單位意見后,加蓋公章,同單位書面推優意見、相關證明材料、附件材料(原件、復印件)等報送到相應受理確認部門 。

三、受理確認部門審查 。
受理確認部門對申報信息進行審查 。材料(原件)不完整、相關附件材料與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實性無法證明的不予受理,材料真實、有效、完整以及相關附件材料與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 。審查合格的 , 在系統中予以分類評價確認 。
四、分級分類公示 。
1.市人社局網站公示 。市人才中心受理評價的地區優秀人才和實用儲備人才,于次月10日前(遇法定節日依次順延)通過市人社局官網對上月評價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 公示無異議后可打印評價結果,并按批次加蓋公章后通過公文傳輸系統報市人社局備案 。
2.區縣、開發區網站公示 。各區縣人社部門、開發區人社業務職能部門受理評價的地區優秀人才和實用儲備人才,于次月10日前(遇法定節日依次順延)通過各自官網對上月評價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 公示無異議后可自行打印評價結果,并按批次加蓋公章后通過公文傳輸系統報市人社局備案 。
五、評價確認 。
公示無異議后,受理確認部門出具加蓋各部門人才分類評價確認專用章的《西安市人才分類評確認證書》(見附件2) 。
六、統計入庫 。
建立我市專業人才庫,對評價確認的人才進行入庫管理,同時可向相關部門提供數據實時共享服務,也可向社會提供查詢服務 。
附件:附件1 西安市人才分類評價確認申請表.doc
【西安市地區優秀人才和實用儲備人才分類評價申報確認流程】附件2 西安市人才分類評價確認證書.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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