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合并后參保辦理指南


 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應如何參保?
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新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登記的,按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地一并參加生育保險,辦理參保登記時仍需分別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登記 。
【溫州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合并后參保辦理指南】

兩項保險在不同統籌區的參保人員,應將生育保險轉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地參保,轉移參保過渡期到2019年12月31日止,過渡期期間仍在原參保地參保 。過渡期結束后,用人單位應于2020年1月31日前將在職職工生育保險轉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變更登記 , 申報繳費基數,由經辦機構維護增加相應的參保險種后,按新參保地政策繳納保費并享受待遇 。

關于兩項保險合并的小貼士!

為什么要合并實施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生育保險對維護職工生育保障權益、促進婦女公平就業、均衡用人單位負擔、保障職業婦女生育期間基本生活和身體健康發揮了重要作用 。生育、醫療兩項保險合并實施能更好的保障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增強基金共濟能力、降低管理運行成本、提升經辦服務水平、享受待遇更加便利 。
小編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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