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變更戶口姓名指南 四川達州改名字流程

達州變更戶口姓名指南 四川達州改名字流程

達州變更戶口姓名指南:
一、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變更姓名
前置條件及要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姓名:(1)由乳名改學名;(2)因父母離異更名;(3)父母再婚后子女更名;(4)因收養關系成立更名;(5)因收養關系終止恢復收養前姓氏;(6)同?;蛲鄬W生重名 。未成年人更名由父母或收養人、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地公安辦證中心申報 。離婚后子女申請更名的 , 須經親生父母雙方同意;再婚后子女申請隨繼父(母)姓的,須經親生父母和繼父(母)同意 。

所需材料:
1、《變更更正戶口項目申請表》(申請表應由父母雙方簽字 。父母離婚的 , 需父母雙方到場簽字,如一方不能到場的,由公證機關出具同意變更子女姓名的公證書 。)(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網上下載);
2、父母雙方和未成年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16周歲及以上人員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3、父母雙方兩本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4、父母親離婚證(父母離婚的出具)(原件和復印件);

5、父(母)死亡證明(父[母]死亡的出具)(原件和復印件);
6、收養證或解除收養證明(收養或解除收養關系的出具)(原件和復印件);
7、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8、根據申請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
二、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變更姓名
前置條件及要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姓名:(1)由冷僻字、繁體字更改為簡化字;(2)隨父或隨母姓(含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3)恢復原戶籍登記機關登記并使用過的姓名;(4)因收養關系成立更名;(5)因收養關系終止恢復收養前姓氏的;(6)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還俗,變更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 。戶口遷入我市大中專院學生集體戶的,不得申請變更姓名 。

所需材料:
1、《變更更正戶口項目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2、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的證明(原件);
4、國有單位人員由縣級以上人事部門出具同意變更姓名的證明;非國有單位人員由檔案管理部門出具同意變更姓名的證明;無職業人員出具無職業證明(含待業證、失業證、下崗證);(原件和復印件);
5、親屬關系證明(隨父或隨母姓的出具)(原件和復印件);
6、原戶籍登記機關證明(恢復原姓名的出具)(原件);
7、收養證或解除收養證明(收養或解除收養關系更名的出具)(原件和復印件);
8、縣以上民族宗教事務管理局出具出家或還俗的證明(出家或還俗的人員出具)(原件和復印件);
9、根據申請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
注:申請更正主項信息的,同一主項信息只能申請更正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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