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代旁系血親可以結婚嗎 旁系三代親屬能結婚嗎

第三代旁系血親可以結婚嗎 旁系三代親屬能結婚嗎


算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不能結婚的 。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間 。即父親不能娶女兒為妻,母親不能嫁兒子為夫 。爺爺(姥爺)不能與孫女(外孫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與孫子(外孫子)結合 。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
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 。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
(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 。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
【第三代旁系血親可以結婚嗎 旁系三代親屬能結婚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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