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紹興嵊州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金申領指南

2024年度紹興嵊州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金申領指南

2024年度紹興嵊州市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金申領指南如下:
獎勵扶助金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
1.本人具有農村經濟合作社成員身份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且戶籍在嵊州市范圍內;
2.1973年以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生育;
3.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
4.在1933年1月1日后出生,年滿60周歲 。

注意:下列人員不屬于獎勵扶助對象
1.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2.未婚單親收養的;
3.受到刑事處罰,尚在服刑期的;
4.2006年1月1日后由非農業戶口轉為農業戶口的;
5.農業戶口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含退休) 。
特別扶助金申領:
對象要求戶籍在嵊州市范圍內,城鎮或農村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后,未再生育或未再收養子女家庭的夫妻 。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滿49周歲;因喪偶或離婚的單親家庭,男方或女方須年滿49周歲;
3.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4.現無存活子女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殘疾(傷病殘達到三級以上) 。

申請材料:
請符合上述條件的對象及時向本鄉鎮(街道)衛生計生辦或村(居)計劃生育服務員領取申請表 , 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2.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
3.本人、配偶的戶口本復印件;
4.子女的戶口本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5.結婚證復印件;
6.子女殘疾或死亡的需提供殘疾證明復印件或死亡證明;
7.曾有離婚、喪偶、再婚史的需提供原配偶調查表;
8.有離婚史的需提供離婚資料復印件;
9.收養的需提供收養證復印件;
10.其他需要說明的證明材料 。
申請時間及地點:
符合條件的對象需于2023年12月20日前向村(居)上報申請表及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申請的,作棄權處理 。
往年前已享受的對象不需再申請 。
【2024年度紹興嵊州計劃生育獎勵扶助金申領指南】如有相關政策咨詢,請聯系:83275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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