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社保補繳如何操作? 蘇州社保補繳如何操作流程

蘇州社保補繳如何操作? 蘇州社保補繳如何操作流程

蘇州社保補繳如何操作?
1.補繳醫保、生育保險
攜相關材料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⑴單位申報補繳醫療保險費
須提供補繳對應年度職工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及工資發放的原始財務憑證等相關原始材料(包括勞動合同、《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登記證、勞動手冊)》等),并填寫《蘇州市參保職工醫療保險補繳業務申報表》 。

⑵經市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執法檢查后補繳醫療保險費
須提供經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蓋章、監察員簽字的《限期改正指令書》及《未按規定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人員花名冊》 。
2.補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

用人單位為職工補繳應繳未繳期間社會保險費的,應持能證明補繳期間存續勞動關系的材工資發放材料,填寫《社會保險費補繳申請審核表》,到應繳未繳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請手續 。
所稱“能證明補繳期間存續勞動關系的材料”:
1.補繳1995年底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待遇領取地確定在江蘇省內或補繳年限不超過3年(不足36個月,下同)的,為應繳未繳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檔案認定其應繳未繳年限并出具的《1995年底前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審核表》;待遇領取地不在江蘇省內且一次性補繳年限超過3年 (36個月及以上,下同)的,為能證明補繳期間存續勞動關系的原始法律文書 。

【蘇州社保補繳如何操作? 蘇州社保補繳如何操作流程】2.補繳1996年1月1日后社會保險費:應繳未繳年限未超過3年的 , 為當時的招錄手續、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解除勞動關系通知等材料,應繳未繳年限超過3年的,為能證明補繳期間存續勞動關系的原始法律文書 (因故不能提供上述法律文書且其待遇領取地確定在江蘇省內的,可在職工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待遇領取年齡的前1年內,憑當時的招錄手續、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解除勞動關系通知等證明補繳期間存續勞動關系的材料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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