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戶口登記民族成份變更更正辦事指南

銀川戶口登記民族成份變更更正辦事指南

一、受理依據
《寧夏公安機關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范》
【銀川戶口登記民族成份變更更正辦事指南】公民民族成分經確認后,一般不得變更 。公民民族成份在戶籍管理過程中被錯報、誤登的,由公安部門按照糾錯程序更正其民族成份 。若需進行民族變更,由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民族事務部門申請,公安機關按照民族事務部門審批意見,逐級上報審批辦理 。
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的兩年內,可以依據其父母的民族成分申請變更一次 。
二、辦理條件

公民民族成份需進行變更的或在戶籍管理過程中被錯報、誤登的 。
三、是否收費
不收費
四、所需材料
1、書面申請書
2、未滿十八周歲公民申請變更民族成份 , 需提交依據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請變更的,需提供離婚證明;依據繼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請變更的,需提供生父(母)與繼母(父)的婚姻關系證明;依據養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請變更的 , 需提供收養證明;

3、居民戶口簿
4、未滿十八周歲公民申請變更民族成份,需提交如居民戶口簿不能體現父母子女關系的,需提供公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5、地市級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門批準變更民族成份的證明 。
6、居民身份證
7、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申請變更民族成份,如果居民戶口簿不能體現公民與父母子女關系的,需要提供公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8、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申請變更民族成份,需提交地市級人民政府民族工作主管部門批準變更民族成份的證明;
五、辦事流程
圖源于寧警通
六、辦理地點
各區縣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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