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紹興上虞工作的外地戶口人員怎么申請公租房?

在紹興上虞工作的外地戶口人員怎么申請公租房?

紹興上虞區公租房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信息如下:
申請條件:
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家庭
1.申請人在本區已辦理《浙江省居住證》;
2.申請人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 或取得助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申請人在我區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或社會保險金6個月(含)以上;或持有區內營業執照和1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4.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即56726元;
5.申請家庭人均財產低于12萬元(不包括住房);
6.申請家庭在本區范圍內無房及工作單位無住房安置 。
申請受理時間、地點:
原則:常態化申請,每期三個月配租一次 。每期第一個月提交申請資料并符合條件的列入當期配租 , 后二個月提交申請資料并符合條件的順延到下期配租 。【在紹興上虞工作的外地戶口人員怎么申請公租房?】

受理地點:戶籍所在地社區(村)、所在單位
咨詢電話:82001217 咨詢地址:大普路126號
受理時間:正常工作日
申請受理流程:
1.申請領表
申請家庭到戶籍所在地社區(村)或區住房保障機構領取申請表及相關資料 。也可在區建設局網站下載相關表格,區建設局網址https://syjsj.gov.cn 。
2.初審
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住房困難家庭將申請材料提交所在單位、區新居民服務管理局進行初審,審核通過的在區新居民服務管理局及申請人所在單位分別進行公示 。公示無異議的由初審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 。
3.提交申請材料,登記
申請家庭將通過初審的申請材料提交區住房保障機構,登記并獲取登記號 。

4.核實
區住房保障機構分別將申請家庭成員信息提交區不動產登記部門、區房管部門、區民政部門,由區不動產登記部門審核申請家庭的不動產登記狀況,由房管部門負責核實未登記房產銷售合同備案情況,由區民政部門負責審核申請家庭的收入、財產狀況 。審核完畢后,將結果返還給區住房保障機構 。
5.終審、公示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申請家庭所提交資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核 , 根據各部門的審核意見確認準租資格,并在相關媒體、政府網站公示10天 。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異議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 。由區住房保障機構牽頭相關部門進行聯合調查,并公布核實結果 。對于異議成立的 , 退回申請,并書面說明理由;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列入擬保障對象,并向社會公布 。
6.抽房
每3個月組織一次公開抽房,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根據登記號順序進行抽房 。

7.簽約、交房
完成擇房的申請家庭在規定時間內隨帶相關資料到公租房現場辦理簽約、交房手續 。
申請材料: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表;
(二)家庭成員身份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戶口簿(或居住證);
(三)家庭收入、財產狀況證明;
(四)現有住房狀況證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 , 并書面授權住房保障機構核實其申報信息 。按規定需由有關單位和個人出具證明材料的 , 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出具,并對出具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
租金標準:
1.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標準為人均建筑面積18平方米 , 應保障面積為保障標準扣減原住房面積,每戶應保障建筑面積最低為40平方米 , 最高為60平方米 。
2.在規定保障建筑面積內的公共租賃住房基準價格,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收取 。
3.保障建筑面積內月租金標準5元/平方米,超出應保障建筑面積部分租金按8元/平方米收取 。
4.低保戶租金標準按公租房租金20%執行,低保邊緣戶、因病致貧戶按公租房租金30%執行,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三倍(含)以下家庭按公租房租金50%執行 。保障外面積按8元/平方米收取 。
選房方式:
在相關人員優先保障的情況下,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分類通過公開方式抽取抽簽順序號,按照抽簽順序號的順序依次抽取選房順序號,然后根據房源數量確定選房人員數量 。列入選房范圍的人員參加當期選房確定承租房屋;放棄參加選房或選房后放棄承租的,其保障資格終止,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
未列入選房范圍的人員進入輪候 , 輪候期一年 , 輪候期內根據房源情況按選房順序依次配租;輪候期滿,根據屆時制定的申請條件對輪候人員的資格再次進行審核 , 符合條件的,根據房源情況按選房順序依次配租,不符合條件的,其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資格終止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