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泗洪華僑辦理身份證明需要什么材料

宿遷泗洪華僑辦理身份證明需要什么材料

辦理材料:
1、華僑身份證明申請表(2份);
2、申請人本人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2份);
3、經公證的申請人的國外合法定居(永久或長期或連續5年<含>以上合法居留權)證件(2份);【宿遷泗洪華僑辦理身份證明需要什么材料】

4、自申請之日前一年內由我國駐外使(領)館或住在國駐華使館出具的申請人在國外合法定居(永久或長期或連續5年<含>以上合法居留權)認證或公證書(2份);
5、申請人的出入境記錄:取得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提供“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因公、留學除外)的出入境記錄;未取得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提供“5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30個月”(因公、留學除外)的出入境記錄(2份);
6、授權委托書與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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