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勞動者能與多個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嗎?

非全日制勞動者能與多個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

拓展信息
全日制職工是指以日計酬、在同一用人單位每日工作時間在5小時以上 , 8小時以下,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勞動者 。
【非全日制勞動者能與多個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嗎?】非全日制職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的職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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