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居住證綜合信息網 汕頭居住登記辦理指南


申報居住登記辦事指南
【登記對象】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廣東省和廣東省行政區域內跨地級以上市居住的公民,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申報居住登記 。
【辦理材料】
1.申報人有效身份證明材料
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駕駛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文件等 。
2.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等 。
3.申報人相片

【汕頭居住證綜合信息網 汕頭居住登記辦理指南】另外:申請人需要填寫《廣東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申報表》
【網上辦理流程】
第一步:微信端進入“粵省事”小程序 , 下滑至戶政(治安)點擊進入或搜索框中輸入“居住登記” 。
第二步:進入頁面后找到“申報居住登記”點擊進入 。

第三步:閱讀居住登記申報須知后點擊下方綠色按鈕“開始申辦” 。
第四步:填寫個人信息,根據步驟提示操作提交申請即可 。
【窗口辦理流程】

1.如實填寫《廣東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申報表》;
2.申報人提交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提交居住地住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社出具的住宿證明);
4.提交居住證數字相片采集檢測回執及相片 。
5.待工作人員核對信息授予辦理即可 。
流程圖參考:
【辦理地點】
線下辦理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機關委托的鄉鎮、街道承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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