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一次性就業補貼 寧夏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指南

寧夏一次性就業補貼 寧夏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指南

一、在校大學生或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
(一)申請條件
首次在銀自主創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高職院校、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學生)畢業2年內或在校大學生 。
(二)補貼標準
1.畢業兩年內大學生:
2022年6月4日之后,首次在銀創業初始階段經登記注冊并連續正常營業6個月以上的,在登記注冊后半年內可給予一次性初始創業補貼5000元,自登記注冊之日起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可一次性給予12000元創業補貼(兩次申領的創業補助資金累計不超過12000元) 。
2022年6月4日之前,首次在銀創業初始階段經登記注冊并正常營業3個月以上的,在登記注冊后半年內可給予一次性初始創業補貼3000元,自登記注冊之日起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可一次性給予10000元創業補貼(兩次申領的創業補助資金累計不超過10000元) 。
2. 在校大學生:
首次在銀創業初始階段經登記注冊并正常營業3個月以上的 , 在登記注冊后半年內可給予一次性初始創業補貼3000元,自登記注冊之日起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可一次性給予10000元創業補貼(兩次申領的創業補助資金累計不超過10000元) 。

(三)所需材料
1.青年大學生自主創業補貼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大學畢業證書或在校就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稅務部門完稅證明;
5.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創辦者個人開戶銀行和賬號等有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6.提供工資支付憑證、工資發放表、員工銀行流水等輔證材料 。
(四)申報流程
根據經營場所所在地向各縣(市)區就業部門申報 。
二、農村轉移就業人員、農村低收入人員、搬遷群眾
(一)申請條件
首次創業的我區農村轉移就業人員、農村低收入人員、搬遷群眾和因疫情原因在家滯留首次創業的農民工 。
(二)補貼標準
在創業初始階段經登記注冊并連續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 , 在登記注冊后半年內可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3000元;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可一次性給予10000元創業補助 。(兩次申領的創業補助資金累計不超過10000元) 。
(三)所需材料

1.自主創業補貼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4.稅務部門完稅證明;
5.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及創辦者個人開戶銀行和賬號等有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6.帶動就業證明 。
(四)申報流程
【寧夏一次性就業補貼 寧夏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指南】根據經營場所所在地向當地就業部門申報 。
三、脫貧勞動力(原建檔立卡戶)
(一)申請條件
首次創業的我區脫貧勞動力 。
(二)補貼標準
脫貧勞動力(原建檔立卡戶)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 , 且其所創辦的創業實體自登記注冊之日起連續正常運營1年以上 , 可一次性給予10000元創業補貼 。
(三)所需材料
1.脫貧勞動力返鄉自主創業補貼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建檔立卡手冊原件及其復印件;
4.稅務部門完稅證明;
5.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及創辦者個人開戶銀行和賬號等有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6.帶動就業證明 。
(四)申報流程
根據經營場所所在地向各縣(市)區就業部門申報 。
四、就業困難人員
(一)申請條件
首次創業的就業困難人員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辦理失業登記的 , 符合自治區就業援助認定的人員 。(殘疾人員創業申請補貼,只需提供殘疾證即可 。)
(二)補貼標準
就業困難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 , 且其所創辦的創業實體自登記注冊之日起連續正常運營1年以上,可一次性給予10000元創業補貼 。
(三)所需材料
1.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補貼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
4.稅務部門完稅證明;
5.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及創辦者個人開戶銀行和賬號等有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6.帶動就業證明 。
(四)申報流程
根據經營場所所在地向各縣(市)區就業部門申報 。
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解聘人員
(一)申請條件
首次創業的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解聘人員(需滿足自治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化解過剩產能企業條件相關規定) 。
(二)補貼標準
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解聘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其所創辦的創業實體自登記注冊之日起連續正常運營1年以上,可一次性給予10000元創業補貼 。
(三)所需材料
1.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解聘人員自主創業補貼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4.稅務部門完稅證明;
5.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創辦者個人開戶銀行和賬號等有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6.帶動就業證明 。
(四)申報流程
根據經營場所所在地向各縣(市)區就業部門申報 。
七、其他事項
注:所有申報資料均一式兩份 。
寧夏回族自治區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表: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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