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結婚登記申請條件

揚州結婚登記申請條件

揚州結婚登記申請條件
申請在揚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
2.男女雙方均為內地居民 。(跨區域辦理規則請查看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區域辦理指南)
辦理現役軍人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現役軍人部隊駐地所在地或戶口注銷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 也可以是非現役軍人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

3.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
4.當事人男年滿 22 周歲,女年滿 20 周歲 。
5.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
6.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
7.雙方自愿結婚 。
【揚州結婚登記申請條件】8.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9.當事人持有《江蘇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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