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往屆生生活補貼畢業5年內怎么界定?

余杭往屆生生活補貼畢業5年內怎么界定?

丨畢業5年內是如何界定的?
【余杭往屆生生活補貼畢業5年內怎么界定?】畢業5年內是指從畢業時間起到符合申領條件的正常連續參保時間段的起始月份是在畢業5年以內 。
舉個例題:
小陳2017年6月3日全日制本科畢業,2020年1月首次到余杭區某企業工作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 連續參保至今已滿12個月 , 其符合申領條件的正常連續參保時間段的起始月份為2020年1月,該時間在其畢業(2017年6月3日)5年以內 。

申請對象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2019年6月3日(含)起在我區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并首次繳納社會保險,同時申領時須正常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滿一年及以上;
2.申請人符合申領條件正常連續參保時間段的起始月份須在畢業5年以內 。(國內高校畢業生以學歷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為準 , 國(境)外高校畢業生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定書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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