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區首次申領身份證可以跨省通辦

和田地區首次申領身份證可以跨省通辦

按照公安廳“放管服”和“跨省通辦”工作部署,和田地區公安機關深入推進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自2023年8月1日起,在和田地區推開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工作 。
一、受理范圍和條件
(一)受理范圍 。目前除青海、新疆兵團(尚未開通),已實現省內地市全部或部分開通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的省(區、市) 。

(二)受理地點 。現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 。
(三)受理條件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區、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 ,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可以向現居住地公安機關申領 。

二、辦理流程
(一)辦證申請 。
1、年滿16周歲公民 。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和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確認提交信息的準確、真實性,簽訂書面承諾書 。

2、未滿16周歲公民 。在監護人陪同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 交驗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如未登記與監護人親屬關系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等其他證明監護關系的材料);監護人居民身份證;監護人合法穩定就業、居住或者申請人合法穩定就學的其中一種證明材料,確認提交信息的準確、真實性,簽訂書面承諾書 。
(二)核驗發放
1、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現場核驗證件信息,比對指紋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
【和田地區首次申領身份證可以跨省通辦】2、委托親屬到受理點代為領取的,代領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領證回執和書面委托書 , 并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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