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醫保報銷比例

沈陽市醫保報銷比例

參保人員持本人社會保障卡或醫療保險卡(持醫療保險卡則需同時持 有效身份證件),可自主選擇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在辦理住院手續時,需將醫療保險卡交定點醫療機構留存(持社會保障卡辦理住院手續后, 醫院應將社會保障卡返還本人) , 并按規定交納住院預交金,預交金主要 用于支付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及個人自付比例部分 。出院結算時,應由個 人承擔部分,由個人賬戶或現金支付;應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沈 陽市醫療保障事務服務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結算 。
【1】門、急診待遇
1.急診:
因急危重癥在門(急)診搶救或在 120 急救車上實施緊急救 治者,搶救期間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由統籌基金按 70%比例報銷 。
2.門診規定病種:
患有門診規定病種疾病的參保人員可持本人近 2 年 病歷資料、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卡)、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1 張、身份證 原件及復印件 1 張,到指定醫院進行申報,經醫療專家組審核鑒定合格 后,由市醫保中心給予門診規定病種待遇 。門診規定病種統籌基金支付 比例在職職工為 75%,退休人員為 85% 。門診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 析)治療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北部戰區總醫院(原沈 陽軍區總醫院)、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 院在職人員 85%、退休人員 90%;其他定點醫療機構在職人員 87%、退休 人員 92% 。門診透析治療輔助檢查和用藥報銷比例:在職人員 75%、退休 人員 85% 。

門診規定病種范圍:糖尿病(具有合并癥之一者)、高血壓病(3 期)、 冠心病(陳舊性心肌梗塞)及 PCI(PTCA)術后一年內的抗凝治療、尿毒 癥透析治療、器官移植術后抗排斥治療、惡性腫瘤放療、化療(僅限膀 胱灌注)、重癥肌無力、多發性肌炎和皮肌炎、系統性紅斑狼瘡、銀屑病 (膿皰型銀屑病、關節病型銀屑病、紅皮病型銀屑病)、骨髓增生異常綜 合癥、真性紅細胞增多癥、白塞氏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慢性 乙型肝炎及其引起的代償期肝硬化(抗病毒及相關保肝藥物治療)、慢性 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惡性腫瘤抗腫瘤治療、肺源性心臟病(心功能 3 級)、風濕性心臟病(心功能 3 級)、類風濕性關節炎、精神分裂癥、其 他血管支架術后抗凝治療、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后、慢性腎功能不全(失 代償期)、腦垂體泌乳素瘤、腦垂體前葉功能減退癥、進行性核上性麻痹、 癲癇、乳腺癌(前列腺癌)內分泌治療、帕金森病、結核病抗結核治療、 強直性脊柱炎、腦膠質瘤化療(口服藥物) 。

3.門診統籌:參保人員因慢性病、常見病、多發病及門診手術治療病 種到我市職工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就醫,發生的符合城鎮職 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 , 統籌基金按規定標準給予支付 。門診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為 20 元/月,最高支付限額為 150 元/月 。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職職工為 60%,退休人員 65%,其中一般診察費用每 次支付比例為 80% 。參保人員本著就近原則,可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定點醫 療機構中自愿選擇一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本人門診統籌就醫的定點 醫療機構 。門診統籌就醫定點醫療機構一經確認,一個自然年度內不得 變更 。

4.門診統籌手術治療病種按病種實行定額管理,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 到門診統籌手術治療病種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參保人員自付標準如下:
【2】市內住院待遇
1.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
2.因急診搶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
注:
1.統籌基金報銷比例不包括乙類藥品、乙類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 設施項目先行自付部分及丙類藥品、丙類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項目 自費部分 。
2.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指住院時在啟動統籌基金前,必須由個人支付的 住院醫療費用金額(不含自費和乙類藥品及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個人 先行支付比例的費用) 。精神病、急慢性傳染性肝炎、浸潤型肺結核、慢 性纖維空洞型肺結核 4 種疾病不設立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惡性腫瘤患者 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多次住院,每年只需交納首次住院的統籌基金起付標 準 。
【3】異地醫療待遇
1.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在 備案地因病住院治療、門診規定病種治療,按照我市相應參保人員類別、 相應醫院等級規定執行;
【沈陽市醫保報銷比例】2.異地轉診人員:經備案后轉往外地住院治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 2000 元/次、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60%;
3.臨時外出人員(含無登記備案人員):外出期間因病住院治療 , 統 籌基金起付標準 2000 元/次、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50%;
4.因急危重癥在醫療機構門(急)診搶救或在 120 急救車上實施緊 急救治者,搶救期間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須含 治療費收費項目的),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常駐異地 工作人員在備案地發生的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70%,其他情況統籌基金支 付比例 50% 。
注:2020 年 7 月 1 日(含)以后入院治療 , 未持卡直接結算住院費 用的 , 各險種報銷標準按規定的支付比例降低 10 個百分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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