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六年免檢車輛條件

東莞六年免檢車輛條件

根據《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12項措施實施細則》中提及的擴大機動車免檢范圍:
1、擴大免檢范圍 。在實行6年以內的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免檢范圍,將6年以內的7-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 。
2、優化檢驗周期 。對超過6年不滿10年的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檢驗周期由每年檢驗1次放寬至每兩年檢驗1次 。
【東莞六年免檢車輛條件】
溫馨提示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注冊登記6年內的異地摩托車可以直接在東莞市申領檢驗合格標志,注冊登記6年及以上的異地摩托車,可以直接在檢測站檢驗,不需要辦理委托檢驗手續(注:暫時只能通過東莞交警網預約在車管所辦理或登記12123平臺申請) 。

二、自2020年4月25日起實施檢驗標志電子化,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機APP申領、下載、查看和使用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證 。

符合6年免檢的情形:
自2020年11月20日起,6年以內的7-9座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非營運大型轎車(面包車除外) 。每2年需要定期檢驗時 , 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檢驗標志,無需到機動車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
不符合6年免檢的情形:
上述車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6年內仍按原規定的周期進行檢驗:
(1)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2)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注冊登記手續;
(3)營運轉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4)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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