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中小學復學、特殊教育復學、中職生復學辦理條件+材料

鹽城市中小學復學、特殊教育復學、中職生復學辦理條件+材料

受理條件: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申請復學:
(1)因病休學病愈的;(2)因事休學期滿的;(3)因服役休學期滿的 。
辦理材料:
1 退伍通知書復印件 申請人自備 1份
2 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人自備 1份
3 法院、公安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人自備 1份

4 復學申請表點擊此處下載申請人填寫并簽名 。
辦理流程:
圖源江蘇政務服務
辦理時限:自收到復學申請之日起,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分別在5個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 。
咨詢方式:初教處:0515-88228653;中教處:0515-88228663;職社處:0515-88228683
【鹽城市中小學復學、特殊教育復學、中職生復學辦理條件+材料】監督投訴方式:監審處:0515-88228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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