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保障

太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保障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保障
2017年7月1日起,對全市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三保險”“三救助” , 即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和參保繳費救助、輔助器具免費適配救助、特殊困難幫扶救助等6項措施,基本解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因病致貧問題 。

1.個人繳費全額救助 。農村貧困人口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部門給予全額救助,所需資金按照省級財政70%、縣級財政30%的比例分別負擔 。
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所需資金按照省、縣兩級財政各50%的比例分別負擔 。

2.提高門診慢病待遇水平 。對患有35種特殊慢性病的農村貧困人口,門診醫保目錄內的費用按病種支付限額100%報銷 。對未納入35種特殊慢性病的其他普通門診 , 年度報銷支付限額為200元,按80%的比例給予報銷 。

3.住院醫保目錄內費用實行兜底保障 。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報銷政策 , 取消大病保險補償起付標準,兩項保險分別按規定支付,平均報銷75% 。在縣域內、市級、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個人年度自付封頂額分別為0.1萬元、0.3萬元、0.6萬元 。個人自付封頂額之上的費用全部由醫?;鸾鉀Q 。
4.住院醫保目錄外費用報銷85% 。目錄外控制比例范圍內的費用,由補充醫療保險按85%的比例給予報銷,其余由個人承擔 。
【太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保障】將住院醫療費用實際報銷比例控制在92%以上,不足部分由醫?;鹪谡叻秶鷥柔t療費用中支付補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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