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怎么開展免學雜費學生審核認定工作

宜昌怎么開展免學雜費學生審核認定工作

宜昌怎么開展免學雜費學生審核認定工作
1.開學后 , 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及時將免除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相關政策告知學生 , 經學生提出申請并填寫《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資助申請表》,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對于提出申請的學生,學校暫緩收取其學雜費 。

2. 各級教育部門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普通高中學生錄取名冊及按照與相應部門約定的數據格式形式的電子版提供同級民政、扶貧部門和殘聯比對 。

3. 各級教育部門提請當地民政、扶貧部門和殘聯等部門在取得普通高中學生錄取名冊(含電子版)后于5個工作日內 , 將符合條件的名單(含電子版)反饋教育部門 。

4.各級教育部門于開學前將同級民政、扶貧部門和殘聯提供的符合條件學生名單提供給相應學校 , 并指導學校做好學生的免學雜費工作 。
5. 各普通高中學校根據縣(市、區)教育部門提供的名單 , 免除相應學生的學費 。
【宜昌怎么開展免學雜費學生審核認定工作】6、學校及時將免學雜費情況告知享受免學雜費政策的學生家長,除按上述時間節點集中辦理外,其他時間接到學生免學雜費申請 , 也應及時受理、及時認定 。如有因遺漏、身份變化、跨區域入學、信息存疑等情況的學生,按教財廳〔2016〕4號文件特殊程序執行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