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第二次補錄報名條件

江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第二次補錄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
適齡兒童或往年經入學所在縣(市、區)教育局批準緩學的兒童可報讀小學,小學應屆畢業生可報讀初中 。同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具有本縣(市、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
B.具有本縣(市、區)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僅限報讀初中) 。
C.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方為本縣(市、區)戶籍 。

D.父(母)或祖輩在本縣(市、區)購買住宅(不含鋪位、車庫、商業公寓)并獲得住宅房產權證明或已在住建部門、不動產登記中心備案的住房購房合同的 。
E.戶籍在江門市以外、父(母)符合本縣(市、區)務工人員繳納社保、居住證年限條件要求的隨遷子女 。具體要求由各縣(市、區)根據本縣(市、區)實際情況詳細制定 。
F.在本縣(市、區)居住的港澳臺、華僑及外籍人員 。
市直學校報名對象為符合上述條件的本市適齡兒童少年 。經批準設跨區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其跨區招生對象為符合上述ABCDF條件的本市適齡兒童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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