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年終獎扣稅標準

成都年終獎扣稅標準

扣稅標準: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月度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
【成都年終獎扣稅標準】
舉例:居民個人小劉2021年1月從單位取得2020年度全年績效獎金48000元,2021年全年工資120000元 , 不考慮三險一金,無其他所得收入 , 專項附加扣除12000元 。如何計繳個人所得稅?

(1)如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48000元單獨計稅:
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48000÷12=4000(元)

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10 。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48000×10%-210=4590(元)
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4590+2280=6870(元)
(2)如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48000元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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