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辦理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貴陽辦理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一、職工離、退休需提供的資料
離、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原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即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繳存職工本人辦理退休提取時,不需提供) 。
二、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需提供的資料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封存原因為離職封存的職工本人辦理時不需提供) 。
注: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半年且未建立新的勞動關系,方可提取 。

【貴陽辦理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三、職工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需提供的資料
公安部門批準的戶口注銷證明或出境登記卡(出境事由為定居)原件 。
四、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需提供的資料
1.死亡證明(死亡通知書、戶口注銷證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判決書等)原件;

2.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法定有效證明原件;
3.多子女或其他人繼承的,提供公正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原件;
4.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有爭議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原件 。
注:有多名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由一人辦理,其他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應出具授權證明 。
五、患特殊疾病需提供的資料

1.需提供省、市醫保中心核發的有效《特殊病種證》 。
六、遭遇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需提供的資料
1.職工根據具體情況提供相應證明材料;2.單位或職工居住地的社區服務中心證明 。
七、因工作變動辦理異地轉移接續需提供的資料
1.本人辦理需提供持身份證、填寫完整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2.同一單位多名職工同時辦理時,可委托單位經辦人辦理,所需資料為:①《集中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托書》;②《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③職工有效身份證件(若提供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④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
注:職工在本市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連續正常繳存半年以上(含)的,方可申請辦理異地轉移接續 。
八、特別說明
以上資料原件供審核,掃描存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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