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高技能人才優惠補貼政策匯總

沈陽高技能人才優惠補貼政策匯總

高技能人才可以享受這些政策
◆全職引進高技能人才生活補貼
范圍對象在沈陽市依法納稅的各類企業(含中、省直駐沈企業)全職新引進的外埠高技能人才,且需與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 , 并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依法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 。
補貼標準 高級工(三級)600元/月,技師(二級)800元/月,高級技師(一級)1000元/月,最長發放36個月 。
申報方式 申領生活補貼的高技能人才 , 需由用人單位在每月月初到各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領 。

申報材料《沈陽市全職引進高技能人才生活補貼申請表》、沈陽市社會保險個人參保繳費證明、企業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等復印件 。
◆高技能人才購房補貼
范圍對象和補貼標準 沈陽市企業新全職引進的非沈陽市戶籍的高級技師、“全國技術能手”“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在沈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購房補貼 。

申請方式 可到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能力建設處辦理 。
什么樣的人才算高層次人才
?分四個層次
頂尖人才(A類)、杰出人才(B類)、領軍人才(C類)、拔尖人才(D類) 。其中 , A、B、C類作為高層次人才;D類作為高層次人才儲備,在申報沈陽市各類資助項目計劃時與高層次人才享受同等待遇 。
?認定標準
制定《沈陽市人才認定標準》,對各行業領域具有一定權威性、影響力、公認度的業績、貢獻、榮譽等,采用有限列舉的方式,明確各層次人才共性認定標準 。《認定標準》作為各層次人才認定的參照基準,不涵蓋所有人才,不定期調整更新 。

對于《認定標準》中難以明確界定的,確有特殊才能的實用人才、專門人才等,達到相應層次人才水平,且年度工資薪金不低于30萬元,由行業知名專家舉薦的,可提出認定申請,由“鏈主”單位自主認定或進行評審認定 。
?認定方式
共有3種:自主認定、直接認定、評審認定 。
自主認定圍繞“5+3+7+5”共20條重點產業鏈,試點授權“鏈主”單位自主認定符合產業需要的人才,經市人才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備案后,自主認定的人才可享受相應政策 。
直接認定符合《認定標準》中明確條件的,可通過“沈陽政務服務網”或手機“沈陽政務服務”App填寫、上傳基本信息,引入誠信承諾機制,直接納入人才認定范圍,及時發放“盛京人才卡” 。對經其他省會以上城市認定的人才 , 可直接認定為我市相應層次人才 。
【沈陽高技能人才優惠補貼政策匯總】評審認定 由市人社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鏈主”單位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綜合人才專業水平、能力潛力、工作經歷、業績貢獻、薪酬待遇等進行評審認定,確定人才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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