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解讀一覽

武漢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解讀一覽

武漢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解讀
大病保險參保對象:
參加武漢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全體參保人 。
大病保險繳費:
參加我市城鄉居民醫保的同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一個保險年度內結算一次 。
保障范圍:

大病保險嚴格執行湖北省城鄉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目錄 。我市參保居民患病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所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按照規定報銷后,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 , 由大病保險給予補償 。

大病保險起付標準:
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2萬元,一個保險年度內 , 每名參?;颊咧豢鄢淮未蟛”kU起付標準金額 。
大病保險年度支付限額:

我市普通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 。
大病保險待遇:
一個保險年度內 , 符合我市大病保險保障范圍的個人負擔金額累計計算、分段報銷、按次結算 。
一個保險年度內,符合大病保險保障范圍的個人負擔累計金額在1.2萬元以上3萬元及以下部分賠付60%;3萬元以上10萬元及以下部分賠付65%;10萬元以上部分賠付75% 。
特殊群體大病保險待遇:
我市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一個保險年度內 , 符合我市大病保險保障范圍的個人負擔金額累計計算、分段報銷、按次結算 。
【武漢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解讀一覽】一個保險年度內,符合大病保險保障范圍的個人負擔累計金額在5000元以上3萬元及以下部分賠付65%;3萬元以上10萬元及以下部分賠付70%;10萬元以上部分賠付80% 。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不設封頂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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