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辦理廣州生育保險就醫確認需要什么資料?

單位辦理廣州生育保險就醫確認需要什么資料?

參保人在參加廣州市生育保險繳費累計滿1年的 , 應先在妊娠滿12周后至分娩前辦理生育保險就醫確認手續,再憑生育保險就醫憑證享受生育醫療待遇 。
【辦理流程】
產檢或分娩只要有其中一項是在異地進行的,均需要前往醫保局辦理,詳情如下:
1.參保人在異地產檢和(或)分娩的以及未就業配偶申辦的 , 由單位經辦人(代辦人)攜帶相關資料到醫保二級經辦機構申請辦理;
2.醫保二級經辦機構受理并審核相關資料后 , 符合條件的,即時給予辦理 , 選擇廣州市就醫的發放《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確認回執》作為參保人的就醫憑證;
3.單位經辦人(代辦人)在《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確認申請表》簽名確認 。
【單位經辦人代辦所需資料】
1.單位經辦人辦理的:經事先提供單位介紹信及經辦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在相應醫保經辦機構備案的,在辦理本單位參保人個人業務時只需出示經辦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
2.《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確認申請表》(一式兩份,未就業配偶選擇廣州市就醫的一份);
3.《廣州市孕產婦保健系統管理手冊》或預產期診斷證明;
注:《廣州市孕產婦保健系統管理手冊》是指:圍產期保健卡(簡稱:圍產卡)
預產期診斷證明是指:如懷孕中期的門診診斷證明注明預產日期及孕周,并加蓋醫院診斷證明章,可作為辦理生育就醫確認的資料 。
4.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證明(以衛計行政部門最新計生規定為準,原件核實后存留復印件);
5.社保卡或身份證(原件核實后存留復印件);
6.近期證件照片(小一寸彩照) 。
7.參保人夫婦雙方均為外國境(籍)人員的,無需提供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證明,但應提供:
(1)就業證明資料(原件核實后存留復印件);
(2)夫妻雙方有效護照或港澳臺通行證(原件核實后存留復印件) 。
【溫馨提示】
1.按月領取廣州市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辦理生育就醫確認手續時,其提交的《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確認申請表》無需單位蓋章 。
2.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證明,一般指以下情況:屬廣州市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現居住地在廣州市的 , 憑現居住地鎮、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備案后的證明材料 , 現居住地不在廣州市的(如居住地在佛山、清遠等) , 憑戶籍所在地的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證明材料及由參保單位開具相關證明(證明參保人為該單位職工,居住地在何處,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等內容) 。
【聯系電話】
020-12345
【受理部門、地點、時間】
【資料轉遞途徑】
單位經辦人(代辦人)攜帶資料提交申請→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或)廣州市醫保經辦機構審批→發放就醫回執
【辦理期限】
即時辦理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表格下載】
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確認申請表(空表)
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就醫憑證(就醫確認) 生育津貼 生育保險繳費年限備案 下載表格 《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蓋單位公章)(示例樣本)


【單位辦理廣州生育保險就醫確認需要什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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