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人才10條生活補貼申領指南

南昌人才10條生活補貼申領指南

一、申報對象
首次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的全日制博士、碩士、本科、大專應屆畢業生;首次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的35周歲以下歷屆全日制畢業生;首次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的35周歲以下高級技師(一級)、技師(二級)、高級工(三級)
二、所需材料
1.就業人才生活補貼: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學信網驗證碼(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或技能證書、行政機關證明或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掃描件、社會保障卡銀行賬號(需激活金融功能) 。落戶及社保繳費證明材料申報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人社部門戶籍、社保系統自動驗證 。

2.創業人才生活補貼: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學信網驗證碼(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或技能證書、創辦企業等經濟實體佐證材料【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或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等】掃描件、個人銀行賬號 。落戶及社保繳費證明材料申報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人社部門戶籍、社保系統自動驗證 。
三、申報程序

1.申請 。個人通過南昌市人才“港、網、窗”一體化服務平臺進行網絡申報 。按規定填寫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PDF格式文檔 。
2.初審 。審核申報人是否按規定提交相應材料,材料是否齊全完備,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 一次性告知原因,給予補充申報的時間限定 。
3.驗證 。由市公安局對戶籍,市人社局對學歷學位或技術等級、行政機關證明或《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局對創業情況進行驗證 。

4.公示 。擬通過人員名單在“港、網、窗”一體化服務平臺公示 ,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
5.兌現獎勵 。公示無異議的 , 由市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將資金撥付至個人指定賬戶 。
四、扶持政策
1.就業人才生活補貼:落戶南昌,錄用在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或與駐昌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首次在昌繳納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及高級技師(一級),全日制本科及技師(二級),全日制大專及高級工(三級),分別給予每人一次性就業、安家、租房等生活補貼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 。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未落戶南昌的,則需在昌首次繳納社保滿1年以上方可申領生活補貼 。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申領生活補貼后須在昌就業滿3年,對未達到規定年限離開南昌或將戶口遷出南昌的,需退回剩余補貼 。
2.創業人才生活補貼:首次在昌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等經濟實體,按前款條件和標準申請生活補貼 。
五、受理時限
無特殊情況,各部門驗證工作均需在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 。
【南昌人才10條生活補貼申領指南】六、咨詢電話
12333、0791-86772757、0791-86767606、0791-83884296、0791-83885708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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