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申請變更民族成份登記材料 變更民族成份的申請材料

南京申請變更民族成份登記材料 變更民族成份的申請材料

南京申請變更民族成份登記材料:
(一)申請變更人及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區級人民政府民族事務部門出具的《關于變更公民民族成份證明信》;
公民民族成份在戶籍管理過程中被錯報、誤登的,按照糾錯程序予以更正 。
公安派出所、戶政辦理中心對以下事項應當受理,調查核實后報區級公安機關審批:

(一)無出生醫學證明、六周歲以上、收養以及在國(境)外出生新生兒出生登記申報;
(二)集體戶、社區戶的立戶申報;
(三)外籍華人入籍,華僑原籍恢復戶口,華僑及港澳臺居民回國定居 , 監外執行、刑滿釋放異地恢復,漏登、漏錄、數據丟失、錯誤注銷等恢復戶口;
(四)符合準入條件的戶口市外遷入;
(五)遷入農村地區的戶口市內移入;
(六)符合本規定第九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社區戶市內移入;
(七)十八周歲以上公民姓名變更;
(八)民族變更、更正;
(九)公民身份號碼變更;
(十)準予遷入證明的換發、補發;
【南京申請變更民族成份登記材料 變更民族成份的申請材料】(十一)出生地變更、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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