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應屆生申請生活補貼工作單位要滿足什么要求?

余杭應屆生申請生活補貼工作單位要滿足什么要求?

●余杭應屆生申請生活補貼工作單位要滿足什么要求?
余杭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稅收收入繳入余杭區國庫的各類企業和政府管理部門發證的民辦非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等其他社會組織 。

※申請對象還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畢業時間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國內高校畢業生以學歷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為準,國(境)外高校畢業生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定書上載明的畢業時間為準)
3.畢業后一年內在我區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
【余杭應屆生申請生活補貼工作單位要滿足什么要求?】4.按規定在余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不含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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